关于办理乌鲁木齐市第十四届政协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14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6-09-20 12:57 来源: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量:

焦春燕委员: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乌鲁木齐市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乌鲁木齐市第十四届政协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噪音监管体系,切实落实噪音治理的建议》(第147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全市噪声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制度保障不断完善

2024920日,我市印发全疆首个《乌鲁木齐市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责任清单》(乌政办202434),明确了工业、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四类噪声污染防治职责。2025年,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乌鲁木齐市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乌环委办202537,从10个方面明确48条措施,细化交通运输噪声、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四大领域噪声污染防治内容,压实治污责任,切实保障市民生活的宁静和谐。

(二)噪声监测站点布局

按照《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 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 6402012)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合理布局噪声监测站点,设区域噪声监测点123个、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点86个、功能区噪声自动监测子站19个(含15个国控、2个市控、2个区控站点),其中15个国控站点已与国家联网,实现监测数据同步上报。按照国家《关于印发“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要求,到2025年,全国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达到85%。我市2025年夜间功能区达标率为92.5%

(三)投诉处理情况

2025年,我市依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10报警服务台、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平台、百姓说事云·书记直通车”平台等渠道,及时核查处理群众反映的噪声扰民问题,推动环境噪声质量持续改善。2025年全市各类噪声污染投诉渠道共受理噪声投诉92409,化解率99.3%

二、针对委员建议的回复

(一)针对“建立协作联动机制”建议

2025年,市住建局完成“乌鲁木齐智慧工地”平台功能升级,开发连续施工作业证明线上办理功能,并与市城管局建立信息实时共享联动机制,实现审批信息互通、监管协同高效。市生态环境局将积极探索建立生态环境、城管、公安、住建、文广旅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噪音污染综合治理联席会议机制,定期会商研判噪音治理难点问题,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健全部门协同体系

(二)针对“构建闭环监管机制”建议

严格智慧工地监管,目前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开工之前,均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智慧工地建设指南》《智慧工地建设标准》(XJJ1482022)要求,在施工现场安装使用噪声自动监测设施,合理设置噪声监测点位,噪声在线监测设施具有实时采集施工现场噪声数据,统计、分析、检索和实时查看监测数据功能,并接入“乌鲁木齐智慧工地”平台;同时,强化重点排污单位监管。根据《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要求,编制我市每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时,系统梳理与排查全市工业企业,将噪声污染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企业纳入本年度噪声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实施重点监管并向社会公开。

(三)针对“责任倒查”建议

您提出的“对持证超标企业实施许可证动态扣分制,累计扣满12分暂停施工资质”,因无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支撑,暂不具备直接实施条件。目前,我市严格执行《乌鲁木齐市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责任清单》,市住建局负责在职责范围内对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噪声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和出具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证明;城管行政执法部门负责依法查处违法排放建筑施工噪声、夜间施工等行为。

(四)针对“加强基础组织及相关部门基层工作人员的普法学习,增强执法能力”建议

强化执法人员培训,定期组织生态环境、公安、城管、住建、文广旅等执法人员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等政策培训,明确各部门职责边界与执法流程,提升执法专业化水平;压实物业主体责任。督促物业公司加强日常巡查,按照《关于规范物业服务企业履行劝阻、制止、报告职责的通知(试行)》(乌住建规〔20256号)要求,及时劝阻、制止小区内噪声扰民行为,劝阻、制止无效的,及时向负有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健全基层调解机制。依托社区警务室,推广“民警+社区+物业”联合调解模式,将噪声扰民矛盾化解在基层,同时面向居民开展普法宣传、营造共治范围。

三、下一步工作

当前我市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在监测能力与部门协作方面仍存在不足,制约了治理效能的提升。下一步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结合城市发展实际,计划启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定工作,在重点区域科学增设噪声自动监测站点,扩大监测范围,并加强噪声执法能力建设,实现重点区域噪声动态监测,强化对噪声敏感建筑物周边噪声排放情况的调查、监测

二是积极探索建立生态环境、城管、公安、住建、文广旅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噪音污染综合治理联席会议机制,定期会商研判噪音治理难点问题,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健全部门协同体系


关联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