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印发指导意见 国家层面首提建立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深度解读
国家发展改革委:
《关于建立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提出七项重点任务
《指导意见》聚焦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商会、经营自然垄断环节业务的企业等涉企收费主体,提出七方面重点任务,主要包括: ① 健全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通过制定清单给企业一个“明白账”; ② 完善涉企收费政策评估审核工作机制,加强对新出台涉企收费政策合法性、公平性以及社会预期影响等方面的评估审核,对存量政策开展专项整治; ③ 加强涉企收费政策常态化宣传解读,让政策走进企业、让企业会用政策; ④ 健全涉企收费跟踪监测制度,对新情况新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处理; ⑤ 健全涉企收费问题线索收集和处理机制,让企业发现问题有地方说,说了有人管; ⑥ 加强相关领域收费规范,对中介服务、行业协会商会、经营自然垄断环节业务的企业等乱收费问题多发领域,进一步深化改革、清理违规事项、规范收费行为; ⑦ 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为监管提供法律保障,让违规收费无处遁形。
国家发展改革委:
健全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 针对—— 一些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具有行政权力和影响力,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处于优势地位,收费自由裁量权大。 《指导意见》明确提出—— 各部门、各省份都要建立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实现目录清单全覆盖,凡是清单之外的收费项目,一律不得收取,为涉企收费行为划定了明确的边界。 这将有力遏制一些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等违规收费行为,督促收费主体严格依法依规收费,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秩序。 针对—— 一些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自主设立的收费项目公开透明度不够,服务内容不清晰、服务标准不明确、收费标准不合理。 《指导意见》明确提出—— 目录清单中要明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水平等基本信息。 这将确保企业能够清晰理解每一个收费项目的具体情况,一目了然地知晓自己应缴纳的费用,有效避免因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违规收费行为,让企业明明白白缴费。 针对—— 涉企收费政策数量多、形式分散,一些涉企收费虽然纳入清单但是更新不够及时,实质上没有很好地起到信息公开的作用,企业获取信息成本仍然较高,面临查询难、核实难、维权难等问题。 《指导意见》提出—— 每个部门、每个省份都要建立清晰、全面的目录清单,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开并动态更新发布。 这将强化政策集成,方便企业快速查询。同时企业还可以对照清单核实收费项目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及时发现违规收费问题并向有关部门反映,增强企业的维权意识和能力。
市场监管总局:
对发现存在违规收费问题的政策措施,该取消的收费项目要坚决取消,该纳入收费目录清单的要及时纳入
集中清理存量违规收费政策措施。由国务院各部门、各省级人民政府按照统一部署,结合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对照审查标准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存在违规收费问题的政策措施,该取消的收费项目要坚决取消,该纳入收费目录清单的要及时纳入,该调整收费标准的及时调整。
市场监管总局:
严禁违规新设涉企收费项目,严防出现衍生性的中介服务收费、电子政务平台收费等问题
加强新出台政策措施合规审查。各部门出台新的涉企政策措施前,要对照审查标准,对政策措施中涉企事项开展评估,严禁违规新设涉企收费项目,严防出现衍生性的中介服务收费、电子政务平台收费等问题。有关部门开展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时,要对相关涉企事项,从合法合规性、公平合理性以及对社会预期影响等方面,一并加强审核把关。
市场监管总局:
今年,将重点查处自立收费项目、超标准收费、转嫁费用等问题
市场监管总局将围绕企业反映强烈的乱收费问题,部署市场监管系统开展集中整治。今年,将聚焦部分政府部门和下属单位、行业协会商会、交通物流等领域,重点查处自立收费项目、超标准收费、转嫁费用等问题。强化对货运领域陆路、海运口岸收费抽查检查。开展水电气暖领域价格收费整治“回头看”,确保整改到位、规范到位。
财政部:
2013年以来,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由185项减少至50项,减少幅度73%
近年来,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综合采取清理、降标、规范、治乱等方式,加强涉企收费治理,减轻经营主体负担。2013年以来,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由185项减少至50项,减少幅度73%,其中,涉企收费由106项减少至32项,减少幅度70%;政府性基金由30项减少至20项,减少幅度33%。
财政部:
在门户网站公布全国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一张网”
财政部在门户网站首页醒目位置专门开设了“全国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专栏,搭建统一的网络公示平台,便于社会公众查询和监督。按照收费项目分类和属性,将“一张网”分为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三个子目录清单,清单更全面直观、通俗易懂。在发布“一张网”的同时,增设“2013年以来的降费措施”和“政策规定及解读”两个栏目,集中展示2013年以来中央出台的降费措施和各项收费基金管理制度,并附必要的政策解读,方便社会公众更全面系统了解相关政策。
工业和信息化部:
动态调整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内容,扩大保函(保险)替代现金保证金范围 一是每年动态调整目录清单内容,推动相关部门减轻企业保证金负担,扩大保函(保险)替代现金保证金范围。 二是建立健全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强化对涉企保证金违规行为的查处和问责,通报典型案例,形成震慑效应。 三是组织各地区、各有关部门通过政府网站和公共媒体等渠道,加强对涉企保证金政策和目录清单的宣传解读,发挥全社会监督作用,积极回应企业诉求,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发挥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牵头作用,会同财政部等有关部门进一步做好国务院部门涉企保证金规范管理工作。
工业和信息化部:
将规范涉企收费行为作为重要内容,出台2025年全国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实施方案 下一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会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认真落实《关于建立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出台2025年全国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实施方案,将规范涉企收费行为作为重要内容,细化实化有关工作举措,明确责任分工,督促各地区和有关部门抓好落实。 二是组织开展全国企业负担调查,跟踪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成效,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估,了解涉企收费问题和有关政策诉求,编制企业负担调查报告并对外发布。 三是举办全国减轻企业负担政策宣传周活动,会同各成员单位和各省减负部门,系统总结涉企收费长效监管的经验做法,编印发放政策手册,开展多种形式政策宣传,帮助企业知晓和享受政策,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四是组织全国减轻企业负担专项督查,推动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并将企业负担调查和第三方评估等反映的违规涉企收费问题作为检查的重点内容,督促有关方面抓好问题整改,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
2025年3月25日
@一图读懂
关于建立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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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推动《指导意见》有效落地实施,记者就此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
问:为什么要出台《指导意见》?
答: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涉企收费监管工作。近年来,国家持续整治涉企违规收费,总的看,涉企收费秩序明显好转,收费项目逐步减少,收费行为更加规范。但涉企违规收费问题具有复杂性、反复性,一些领域和地区违规收费行为仍时有发生,有的利用强势地位或信息优势将本应由自身承担的成本通过收费转嫁给企业、有的借助行政权力和影响力“搭车收费”、有的利用市场优势地位设置不合理收费项目或收取过高费用,这些行为加重了企业经营负担,也破坏了营商环境。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提出明确要求。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涉企违规收费源头治理、协同治理、长效治理,更好稳定各类经营主体预期、提升发展信心,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指导意见》,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实施。
问:《指导意见》制定过程中把握的原则是什么?
答:《指导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构建协同高效的长效监管机制,主要把握以下四个原则。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指导意见》聚焦有关方面反映的突出问题,提出针对性举措。如针对涉企收费政策数量多且分散、服务内容不清晰,企业查询难、维权难的问题,提出建立目录清单制度、做到“清单全覆盖”,明确收费项目对应的服务内容;健全问题线索收集和处理机制,实现问题线索闭环处理,着力解决企业普遍反映的痛点、难点问题。
二是强化防治并举。《指导意见》构建预防与惩治相协同的监管机制,不仅强调“治”,对已经发生的涉企违规收费问题进行坚决治理、对违规行为“零容忍”,而且强调“防”,充分体现“治未病”的理念,通过一系列制度设计降低违规收费滋生空间,从源头上、日常中预防涉企违规收费问题的发生。
三是突出标本兼治。一些涉企违规收费问题相对多发,从深层次看是一些行业体制机制问题。《指导意见》丰富监管手段,综合利用市场监管、行业监管、信用监管等手段加大对违规收费主体的惩戒力度,着力“治标”;同时注重推动完善体制机制,铲除滋生涉企违规收费问题的土壤,长远“治本”。
四是注重经验总结。近年来,一些部门和地方创新方式加强涉企收费治理,形成了好的经验做法。如在跟踪监测方面,国家发展改革委建立了与民营企业常态化沟通交流和问题解决机制,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展全国企业负担调查,部分省份通过设立涉企收费监测点、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及时了解企业收费情况和相关诉求,都为做好治理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指导意见》将这些好经验好做法提炼上升为制度化的政策举措。
问:《指导意见》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指导意见》着力健全涉企收费监管制度,加大违规收费治理力度,强化防治、常治、惩治、根治,提出七方面重点任务。一是健全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要求各部门、各省份都要建立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实现目录清单全覆盖,清单之外一律不得收费。二是完善涉企收费政策评估审核工作机制,对新出台涉企收费政策严格评估审核,对存量涉企收费政策开展专项整治,违法违规收费项目一律取消。三是加强涉企收费政策常态化宣传解读,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向企业推送相关收费政策并解疑释惑。四是健全涉企收费跟踪监测制度,通过多种方式及时了解涉企收费政策执行情况和企业意见建议,推动解决企业关切的问题,探索通过开展价格、成本调查等方式,引导有关涉企收费主体合理合规收费。五是健全涉企收费问题线索收集和处理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形成问题线索闭环处理机制,综合采取市场、行业、信用监管等手段,加大对违规收费主体的惩戒力度。六是加强相关领域收费规范,围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商会、经营自然垄断环节业务的企业等问题多发领域,进一步推动深化改革、清理违规事项、规范收费行为。七是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加快推动制定修订价格法、涉企收费违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及相关指南、社会团体会费管理等法律法规制度。
问:与以往治理相比,《指导意见》有哪些特点?
答:《指导意见》首次在国家层面提出建立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与以往相比,主要有三方面特点。一是全链条治理。《指导意见》重点任务涵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事前建立目录清单和完善评估审核,事中加强常态化宣传解读和跟踪监测,事后完善问题线索的收集和处理机制,形成对涉企收费的全过程闭环监管。二是源头治理。针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商会、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违规收费多发领域,通过规范行业管理、推进行业改革实现源头治理,同时推动完善涉企收费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进一步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三是协同治理。治理乱收费问题是一项综合性工作,涉及部门多、领域广,需要各部门协同发力才能取得实效,《指导意见》注重强化部门协同,明确责任分工,压实部门责任,形成监管合力。通过以上这些制度安排,形成常态化治理机制,实现长效化治理目标。
问:健全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的主要考虑?
答:近年来,为加强涉企收费监管,相关部门建立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务院部门涉企保证金、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等4张收费目录清单,提高了涉企收费的透明度,有效规范了相关主体的收费行为。此次《指导意见》将健全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作为治理涉企违规收费的突破口,要求各部门、各省份都要建立相应目录清单,把所有收费都纳入清单并对社会公开,清单之外一律不得收费,让违规收费行为无处遁形。同时,要求清单必须包含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水平等基本信息,并做到及时更新、动态调整,让企业明明白白、一目了然。
问:完善涉企收费政策评估审核工作机制的主要考虑?
答:从政策层面更好把住“第一道关口”,才能从根本上治理涉企违规收费问题。对于增量收费政策,出台前必须严格论证,确有必要出台的,按规定开展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等,加强对其合法性、公平性、社会预期影响等方面的评估审核。对于存量收费政策,部署开展专项整治,对没有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越权设立的涉企收费项目,一律予以取消;对擅自提高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的行为,坚决予以纠正。
问:如何保障《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
答:为确保《指导意见》提出的重点任务落实落地,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相关部门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压实各方责任。依托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相关工作机制,对有关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督促各地、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细化落实举措,尽快建立并对外公布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研究制定涉企收费政策评估审核和论证工作指引,明确职责、依据、范围等,加强对存量政策的清理规范,对新出台政策严格审核把关。二是加强有关政策宣介。通过新闻发布会、民营企业家交流座谈会、减轻企业负担政策宣传周等形式,加强对涉企收费治理举措及成效的宣传,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协同治理的良好氛围。三是持续跟踪问效。定期调度各地区、各部门对《指导意见》的落实情况,及时分析研判涉企收费形势,开展部门会商,推动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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